追债有技巧,讨债不麻烦。在许多例子中,债务人以各种借口拖延,要么没有钱,要么避免。债权人如果长期不去追讨债务,其债权就会因过了诉讼时效而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。
那么怎样向法院起诉追债,要提供哪些材料?
深圳追债公司律师解答:
向法院追偿债务的,应当在诉讼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。
诉讼时要提供的材料有:
1、提供能够证明债权、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、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。
2、有担保人的,应当提供担保人的姓名.性别.年龄.工作单位和地址;担保人为法人的,应当提供法人名称.法定代表人及其地址。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。
3、如果有抵押物,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.数量.价款数额.存放地点、保管人姓名等证明材料。
4、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的信息.在诉讼时效期间,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。
5、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。
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贷款。贷款期限未约定或者协议不明确的,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;借款人可以敦促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。
深圳追债公司律师解析:
选择管辖法院:债务案件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审理,也可以是被告经常居住地(连续居住一年以上)所在地法院。由于合同所产生的债务,在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律师的指导下,也可以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院,以便于判决的执行。多个被告的,择其一被告选择对己方有利的法院。
起诉:民事起诉是指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认为其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,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书面诉讼请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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