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合阳某辖区小秦(化名)等人前往小刘(化名)的住处解决经济纠纷,但双方协商无果。小秦不愿到钱,小秦不愿意空手离开,于是在小刘的门和外墙上喷洒“老赖还钱”等字样,同时在车上喷洒“某某老赖”拿着白布条,玩着“老赖还钱”等待内容的喇叭,在村里来回旋转。最终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,对小秦等违法行为人分别处以罚款500元的决定。
在这种情况下,由于经济纠纷,小秦到小刘家协商解决问题,催收债务是合理合法的行为,但小秦在催收过程中公开侮辱,导致小刘的声誉受损。小秦等人对事件的发生存在过错,故需对自身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民警提示
在多次讨债未果时,当事人心急如焚的心情可以理解,但要切记,过激的讨债方式有可能给自己造成伤害,最终得不偿失。在任何时候,我们都需要通过合法手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维护自己的权益。同时,在发生经济纠纷时,深圳追债公司提醒要保存好相关证据,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、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以暴力、恐吓、拘禁、胁迫、公然侮辱等方式讨要债务,非但于事无补,往往还会导致矛盾升级,甚至引发恶性后果,承担法律责任,可谓得不偿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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